黑龙江京科脑康医院精神心理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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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指南

2024-10-19

  就医流程:

  1、来院就诊患者需带好身份证

  2、为避免当天挂不上医生门诊号 请提前网络预约挂号

  3、挂号成功后,医院工作人员会电话回访与您确认挂号信息以及来诊时间。

  4、来院给导医出示你所收到的预约短信,登记信息,即可安排就诊。

  预约须知:

  1、门诊病人可用北京市医保卡作为诊疗卡,实现在北京房山区华禹护理院精神心理科挂号诊疗。

  2、预约后在北京房山区华禹护理院一楼门诊扫码、测体温、取号,导医统一安排患者就诊。

  3、可点击在线医生人工挂号,也可拨打电话045151193066预约挂号。

  4、挂号当天有效,过期作废,不予退费。

  周一至周日 8:00-17:00 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

  检查须知:

  1、检查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挂号。

  2、重度精神疾病患者来院,需要家属陪同。

  3、患者来院检查之前,需要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,不宜让身体过度疲劳。

  4、检查前一天应保持健康合理的饮食,不宜饮酒、喝咖啡,食用刺激性食物等。

  出入院须知:

  您好!为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办理入院手续以及确保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,早日康复,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予以配合。

  一、因我院床位有限,排床等待住院的患者较多,故接到入院通知的患者应按通知的时间准时来我院办理入院手续,过时将重新排床。

  二、办理入院手续,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手册;患者不来,不提前办理入院手续。

  三、非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必须有监护人(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)陪同,协助办理。

  四、办理入院手续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

  1、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明;

  2、监护人(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)有效身份证明。由单位或公安机关送诊的,送诊人应出示单位公函、身份证或警官证;

  3、由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非自愿住院治疗手续,须出具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;

  4、已经在门诊签署完备的入院通知书(告知书)和通知单;

  支付方式:微信、支付宝、刷银行卡、支票、现金均可。

  六、住院期间患者可在病房查询费用情况,押金不足时要及时到住院处补交;

  七、办理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,刷卡者必须带回银行卡及签单,以便退费,否则无法办理。

  八、患者住院时严禁携带以下“危险物品”进入病区

  1、尖锐易碎物品:刀、剪、针、钥匙、铅笔、玻璃器皿(含,玻璃镜片)、金属容器等;

  2、长绳类:皮带、鞋带、线、高筒袜、长毛巾、大手帕、围巾、带钢圈的胸罩、浴花等;

  3、食品类:带皮的各类干果,糖果(如水果糖、棒棒糖),西瓜,榴莲,蛋类,果冻,易腐坏变质的熟食,带骨头的食品,酒精,咖啡,可乐,茶等刺激性饮料;

  4、各类药物,如患者有必需服用药物,向医生说明,请准备未开封、完整包装,交由护士保管;

  5、易燃易爆类:火柴、打火机、充电宝等;

  6、贵重物品:存折、首饰、现金等;

  7、其他类:大衣、外裤、手表、皮鞋,隐形眼镜等。

  九、患者探视

  新冠疫情期间按照防控要求暂停家属探视。

  十、住院用物清单

  1、洗漱用品:塑料洗脸盆2个、小方毛巾4块(长毛巾不可以带)、牙膏、牙刷、塑料刷牙杯、塑料梳子(禁带木头及牛角梳子)、洗发液,沐浴液、香皂、肥皂(禁带洗衣粉、洗衣液);

  2、换洗衣物:内衣、内裤3套(胸罩不带钢托)、冬季带浅色保暖衣物(禁带黑色、紫色弹力裤)、夏季带几件短袖、棉袜、软底布鞋一双(无鞋带、金属扣)、洗澡拖鞋一双(冬季带保暖拖鞋一双);

  3、塑料饭盒和塑料勺各一个、透明塑料水杯2个(要求抗摔的,易碎硬塑料不可以带);

  4、卫生纸、卫生巾;

  5、其它:衣物均不能带拉链、帽子及长绳和装饰物。鞋要平底、不能带鞋带及装饰。

  谢谢您的配合!

  注:有效身份证明: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或军官证

  其它事项:

  根据病情结合医生指导进行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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